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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规罚决字〔2021〕第(001)号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8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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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事项表

决定书文号

(昌规罚)决字〔2021〕第(0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昌黎县永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或负责人

曹××

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227302758748

案由

未批先建

违法事实

经查,昌黎县永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7年4月靖安镇吴各庄村东建设二期恒温库,建筑面积1066.8平方米砖混结构。

违则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

处罚类型

罚款

罚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处罚结果

罚款6.943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7

处罚实施机关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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