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应急局执法检查公示表 序号:2019-1-21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聚隆石化产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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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龙家店镇后土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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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胡跃 |
所属行业 |
危化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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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关于开展2019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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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级 交 办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一中队 |
执法人员 |
曹辉 张洁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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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2019.6.20 |
检查地点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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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上级交办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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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交办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抽查张巨峰《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培训记录卡填写不规范,2019年度考核情况栏未填写;2、应急预案备案过期(备案日期为2016年5月3日);3、储罐区消防沙无防沙无防雨水措施;4、罐区北侧防爆接线盒未封堵接口;5、石脑油储罐液位检测口法兰盘未上全螺栓;6、石脑油储罐无远传液位计,无液位报警系统;7、现场无应急防爆工具; 8、石脑油、燃料油管道无介质、流向标识;9、2#、3#立式燃料油储罐液位计损坏;10、石脑油卸车未设置万向卸车鹤管;11、气体报警控制器未设置具体报警探头标识,无报警事件记录;12、部分围堰有管道穿过无有效封堵;13、未与永辉石油库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未指定双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协调;14、部分沿地面铺设的管道未设置跨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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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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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昌黎县聚隆石化产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 分别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整、壹万元整,合计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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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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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局执法检查公示表 序号:2019-1-22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日用杂品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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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马坨店乡郑林子村村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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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姜永财 |
所属行业 |
危化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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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关于开展2019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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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级 交 办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一中队 |
执法人员 |
曹辉 张洁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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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2019.6.20 |
检查地点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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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上级交办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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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交办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安全隐患日排查表记录不全,缺少日期及责任人;2、2019年安全教育计划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无具体培训时间内容; 3、消防泵无备用电源;4、3#库房年年富贵与墙体间距不足;5、不应设置厨房并使用明火;6、3#库设计容量与值班室安全距离不足,目前采取承诺方式限制容量,应采取具体措施限制容量;7、库房中不应有小动物(麻雀);8、1#库房中有部分烟花爆竹成品有开箱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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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案件处理呈批表、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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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昌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日用杂品公司违反了《烟花爆竹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8.6.1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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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局执法检查公示表
序号:2019-1-23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中锦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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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段家店村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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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杜杰 |
所属行业 |
危化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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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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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一中队 |
执法人员 |
曹辉 张洁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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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2019.6.21 |
检查地点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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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职工教育培训档案是否填写; 2、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发放; 3、罐区警示标志是否悬挂; 4、罐区卸油口防静电仪是否正常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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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隐患排查四项制度(缺少资金使用制度)。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案件处理呈批表、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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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昌黎县中锦加油站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参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十一条实施标准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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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局执法检查公示表 序号:2019-1-24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聚隆石化产品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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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龙家店镇前土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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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胡跃 |
所属行业 |
危化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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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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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一中队 |
执法人员 |
曹辉 张洁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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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2019.6.28 |
检查地点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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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职工教育培训档案是否填写; 2、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发放; 3、罐区警示标志是否悬挂; 4、罐区卸油口防静电仪是否正常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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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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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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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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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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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局执法检查公示表 序号:2019-1-25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龙家店亚松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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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龙家店镇晒甲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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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李昱 |
所属行业 |
危化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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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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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一中队 |
执法人员 |
曹辉 张洁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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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2019.7.4 |
检查地点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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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职工教育培训档案是否填写; 2、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发放; 3、罐区警示标志是否悬挂; 4、罐区卸油口防静电仪是否正常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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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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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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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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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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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局执法检查公示表
序号:2019-1-26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军英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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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靖安镇张各庄村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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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王永彬 |
所属行业 |
危化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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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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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一中队 |
执法人员 |
曹辉 张洁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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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2019.7.4 |
检查地点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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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职工教育培训档案是否填写; 2、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发放; 3、罐区警示标志是否悬挂; 4、罐区卸油口防静电仪是否正常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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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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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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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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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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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局执法检查公示表 序号:2019-1-27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光明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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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靖安镇蔡各庄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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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刘俊峰 |
所属行业 |
危化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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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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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一中队 |
执法人员 |
曹辉 张洁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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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2019.7.10 |
检查地点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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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职工教育培训档案是否填写; 2、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发放; 3、罐区警示标志是否悬挂; 4、罐区卸油口防静电仪是否正常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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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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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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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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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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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局执法检查公示表 序号:2019-1-28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兴万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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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安山镇周庄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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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万桂成 |
所属行业 |
危化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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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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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一中队 |
执法人员 |
曹辉 张洁松 |
|||
检查时间 |
2019.7.10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职工教育培训档案是否填写; 2、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发放; 3、罐区警示标志是否悬挂; 4、罐区卸油口防静电仪是否正常使。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隐患排查四项制度(缺少资金使用制度)。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案件处理呈批表、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决定 |
||||||
处 理 结 果 |
昌黎县中锦加油站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参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十一条实施标准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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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2019-2 -13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唐山润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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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唐山市路南区国际五金建材城208-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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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冯金平 |
所属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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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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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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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2019.5.17 |
检查地点 |
宏兴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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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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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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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已整改完毕,罚款已足额缴至指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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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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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14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遵化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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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遵化市建华街路南 |
||||||
法人代表 |
潘国山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5.17 |
检查地点 |
宏兴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2、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
||||||
处 理 结 果 |
已整改完毕,罚款已足额缴至指定银行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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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15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曙光粉条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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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安山镇东牛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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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杨庆顺 |
所属行业 |
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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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5.20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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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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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已整改完毕,罚款已足额缴至指定银行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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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16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金华粉丝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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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安山镇东牛栏村 |
||||||
法人代表 |
马立忠 |
所属行业 |
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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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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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5.20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
处 理 结 果 |
已整改完毕,罚款已足额缴至指定银行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17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 |
|||||
地址 |
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三里港 |
||||||
法人代表 |
韦龙泉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5.21 |
检查地点 |
宏兴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未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3、未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并处罚款贰万元整 |
||||||
处 理 结 果 |
已整改完毕,罚款已足额缴至指定银行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18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唐山丰润区华瑞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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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七树庄镇七树庄村北 |
||||||
法人代表 |
陈文辉 |
所属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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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5.28 |
检查地点 |
宏兴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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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未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3、未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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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并处罚款贰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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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已整改完毕,罚款已足额缴至指定银行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19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唐山凌创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明尚花苑17-2-502号 |
||||||
法人代表 |
齐磊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5.29 |
检查地点 |
宏兴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未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3、未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并处罚款贰万元整 |
||||||
处 理 结 果 |
已整改完毕,罚款已足额缴至指定银行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20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西峡龙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地址 |
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83号 |
||||||
法人代表 |
朱书成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5.29 |
检查地点 |
宏兴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未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3、未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并处罚款贰万元整 |
||||||
处 理 结 果 |
已整改完毕,罚款已足额缴至指定银行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21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安山园艺工具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昌黎县安山镇 |
||||||
法人代表 |
刘爱东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5.31 |
检查地点 |
宏兴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
处 理 结 果 |
已整改完毕,罚款已足额缴至指定银行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22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德龙矿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昌黎县安山镇员外庄村 |
||||||
法人代表 |
李健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0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停产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23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昌鑫铁矿石加工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昌黎县朱各庄镇西部工业园区 |
||||||
法人代表 |
王爱芹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1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停产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24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运达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昌黎县朱各庄镇小樊各庄村村东 |
||||||
法人代表 |
李建瑜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1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停产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25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秀岭矿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昌黎县朱各庄镇 |
||||||
法人代表 |
王建军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1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停产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26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青山石材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昌黎县朱各庄镇 |
||||||
法人代表 |
李久安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1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停产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27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十里铺宝山石矿 |
|||||
地址 |
昌黎县十里铺乡 |
||||||
法人代表 |
刘国权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2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停产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28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赢盛采石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昌黎县两山乡 |
||||||
法人代表 |
关文德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2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停产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29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建业石材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昌黎县两山乡 |
||||||
法人代表 |
陈自力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2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隐患排查各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停产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30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昌黎县朱各庄镇大樊各庄村 |
||||||
法人代表 |
赵绪宗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3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31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天源水泥厂 |
|||||
地址 |
昌黎县滦河大桥东 |
||||||
法人代表 |
王贤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3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32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大卫食品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昌黎县安山镇东牛栏村 |
||||||
法人代表 |
田卫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4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按规定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33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文昌食品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昌黎县安山镇东牛栏村 |
||||||
法人代表 |
秦兴良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4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按规定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34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三龙粉丝厂 |
|||||
地址 |
昌黎县安山镇东牛栏村 |
||||||
法人代表 |
张纯尧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4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按规定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35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安山镇双军粉丝厂 |
|||||
地址 |
昌黎县安山镇东西栏村 |
||||||
法人代表 |
王学军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4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 未按规定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 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36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安山镇利仁粉丝厂 |
|||||
地址 |
昌黎县安山镇东西栏村 |
||||||
法人代表 |
田春 |
所属行业 |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
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
检查时间 |
2019.6.16 |
检查地点 |
公司 |
||||
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4、车间。 |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按规定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
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
||||||
处 理 结 果 |
|
||||||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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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37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力争粉丝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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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安山镇东西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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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张力争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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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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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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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2019.6.16 |
检查地点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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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4、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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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 未按规定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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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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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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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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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序号:2019-2 -38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海轩粉丝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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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安山镇东东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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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张小海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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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定" 方案》、《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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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二中队 |
执法人员 |
周杰 邵佳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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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2019.6.16 |
检查地点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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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1、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4、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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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 主要问题 |
1、未按规定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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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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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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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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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信息公示
序号:2019-5 –012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三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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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龙家店镇武埝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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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燕XX |
所属行业 |
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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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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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五中队 |
执法人员 |
刘景玮、曹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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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2019.06.19 |
检查地点 |
生产车间、档案资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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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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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 主要问题 |
部分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无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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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1、限期整改;2、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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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并处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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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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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信息公示
序号:2019-5 –013
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昌黎县杨帆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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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昌黎县龙家店镇李埝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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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杨XX |
所属行业 |
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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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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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法 检 查 情 况 |
执法科室 |
五中队 |
执法人员 |
刘景玮、曹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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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2019.06.20 |
检查地点 |
生产车间、档案资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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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主要内容 |
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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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 主要问题 |
部分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无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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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及处理意见 |
1、限期整改;2、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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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并处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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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者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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