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昌教体〔2019〕36号
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
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中心校、中小学:
为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秦教基〔2019〕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2019年秋季我县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出生日期应为2013年8月31日以前。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严格落实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8〕34号)和《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昌政办〔2018〕58号),全面落实县(市、区)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等 "七长" 控辍保学责任制。要以学区为单位,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建立健全县、乡、村、学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台账。各学区中心校要结合《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冀教督办函〔2018〕11号)部署的疑似失学适龄儿童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进一步摸清辍学适龄儿童底数,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台账, "一学区一案" 制订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建立专门台账,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失学辍学。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1.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按照 "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 的总体目标,县直初中、昌黎镇一小至六小的招生范围(片区)由县教育体育局划定(见附件1),其他中小学的招生范围(片区)由各学区中心校划定。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各初中、小学的招生范围(片区)原则上与2018年一致,如确需调整,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家长代表的意见,进行审慎论证,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民办教育机构面向批准的范围招生。各校要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班额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
2.明确招生时间。全县小学、初中统一于7月1日至31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工作,可适当集中时间办理,但办理的具体时间不宜过度集中,应分散在至少三个时间段,具体办理时间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民办教育机构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安排,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
3.有序确定入学对象。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根据自身户籍及居住地(一般指有合法固定房屋产权且实际居住,下同),为其选择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于本片的小学、初中入学,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一般应以居住地为主。各公办小学、初中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范围(片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不得突破招生范围。如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就读非户籍地公办小学、初中的,应向户籍地片区学校申请,如果理由正当并落实就读学校后,应批准其申请,但需报县教育体育局核准。未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的学生,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的,均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入学。各公办、民办小学、初中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4.规范办理入学手续。本县户籍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农村小学可暂缓要求)、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有关材料,到片内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留存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县外户籍(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一般应再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双方(特殊情况例外)的《居住证》。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核,在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及各学区(乡镇)中心校监督下,主要由招生学校负责具体实施。为促进公平公正,县教育体育局对部分学校重点审核,审核方法与上年相同。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招生学校要适时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和既定的程序为新生建立正式电子学籍。
农村初中招生时,由各学区中心校组织辖区内各小学,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本校小学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包括毕业学校代码、学籍号、姓名、户籍地,制成Excel模板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打包上传至县教育体育局指定信箱(cljcjy@sina.com),同时传片内初中学校一份。初中学校初步审核后,给符合升入本校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按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在建立初中学籍时,各初中学校将报到入学的初一新生分成两部分,即片内小学毕业生和片外小学毕业生,将其有关信息制成招生模板,传至指定信箱(cljcjy@sina.com),在县教育体育局指导下,为初一新生建立学籍。县直初中初一新生的招生建籍方法与2018年相同。
三、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均衡编班规定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资源配置等方面大体相当,严禁以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目违规分班。学校要研究制定起始年级均衡分班操作办法,均衡配置学生,鼓励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班;要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起始年级班级教学团队(含班主任与各学科任课教师),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
四、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继续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凡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均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殊教育学校在籍学生管理。要对照疑似失学适龄儿童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中核查出的因残失学儿童名单,连同县残联提供的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名单,确定送教上门对象,彻底落实 "一人一案" ,做好教育安置。
五、有关要求
1、坚持实施阳光招生。招生开始前,各校要公开县域内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划片范围、标准容量、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0335-2022373)、信访接待地址(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等。各校不得以容量有限等理由拒绝群众的来电来访,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登记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开学前,学校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包括新生名单等信息在内的招生结果。
2、继续做好消除大班额工作。各学区中心校、中小学要提前预测各校片内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数量,根据新生数量提前谋划教室、宿舍、课桌凳等基础设施及教师配备,保障足够的学位供给,确保2019年不再新增56人以上大班额。
3、严肃认真、明确责任。各学区中心校、中小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私自招生,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严禁提前招生。对私自招收的非本片区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不划拨公用经费,不予发放免费教科书,不得享受国家资助,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承担。同时,如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出现大班额,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2019年昌黎镇一至六小、县直初中招生范围
昌黎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