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19 年 "最美职教人" 、 "最美中职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职学校: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展示我县新时期职业教育工作者的精神风采,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广泛宣传职业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 "工匠精神" 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提升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事业的关注度,促进我县职业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 "最美职教人" "最美中职生"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最美职教人" 评选要求
(一)推选名额
推选产生30名 "最美职教人" ,其中职中20人,卫校10人。此次推选产生的人员将做为向市级推荐的必备条件。
(二)推选范围与条件
推选范围:我县各中职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推选条件:
1.爱党爱国。热爱祖国、坚定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与国家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热爱职教、爱校如家、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师德高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诚信自律、行为世范,在教师群体中发挥引领作用。
4.业绩突出。治学严谨、业务精湛、注重实践、成绩显著,潜心于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
5.事迹感人。德技双馨、同行认可、辛勤耕耘、勇于改革、家长满意,学生喜爱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三)推选程序和要求
推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1.按照评选条件,由教师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推荐对象经所在单位推荐,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
3.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班子和教代会成员组成的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制定具体评选方案,要把评选办法向教职工广泛宣传,严格按照申报名额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4. 推荐材料(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包括:
(1) "最美职教人" 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
(2) "最美职教人" 推荐评审表(附件2)
(3)不超过3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
二、 "最美中职生" 评选要求
(一)推选名额
"最美中职生" 推荐名额共计45人。其中职中30人、卫校15人。
(二)推选范围与条件
推选范围:我县各中职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推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爱人民、爱社会主义。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友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模范带头,表现积极。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技能过硬,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生活态度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科技等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在学校和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
6.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推选程序和要求
推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1.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班子、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制定具体评选方案,要把评选办法在校内公示,广泛宣传,严格按照申报名额和标准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2.确定为推荐对象学生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信息,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
3.推荐对象经所在学校推荐,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
4. 推荐材料(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包括:
(1) "最美中职生" 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1) ;
(2) "最美中职生" 推荐评审表(附件2);
(3)个人事迹材料
三、组织要求
(一)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质量。各学校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推选考察内容,确保推选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二)严肃纪律、确保公开公正。各学校要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广泛参与、民主评选、强化监督。要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评选条件、名额、程序和推荐结果公正公开,保证被推荐人选事迹真实准确。对未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借机牟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我县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三)按时上报、确保及时完成。
为确保推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校务必在2019年7月26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教育和体育局职成教股,
五、全面宣传
评选结果将在昌黎县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同时利用其它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
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