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19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中心校、各小学、幼儿园: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19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29号),省、市教育部门相继转发并提出了相关要求(附件1、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我县2019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活动时间与主题
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主题:科学做好入学准备
二、活动方式与内容
1.认真学习文件。各学区中心校、各小学及幼儿园(含民办园)要将本次宣传活动与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十项规定》(冀教基〔2018〕48号)《关于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的三十五条要求》(冀教基〔2018〕49号)《昌黎县开展幼儿园 "小学化"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相结合,组织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幼儿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
2.面向教职工宣传。各学区中心校、各小学及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引导幼儿园教师和小学低年级教师树立科学理念,尊重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关注幼儿身心全面发展,将入学准备教育贯穿幼儿园教育全过程。各小学和幼儿园要同步开展宣传活动,促进幼小协同,双向衔接。
3.面向家长宣传。各学区中心校、各小学及幼儿园要通过告知家长书、家长会开放日、家长课堂、亲子活动、校讯通、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帮助家长学习理解宣传月活动主题,切实扭转一些家长过度强调知识准备的认识偏差,坚决抵制和摒弃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和教育内容的错误倾向,注重关注幼儿身心健康、学习品质及社会性发展等关键素质准备。全县二类以上幼儿园至少要举办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或家长课堂。
4.面向社会宣传。全县一类以上的幼儿园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大型室外宣传活动,要悬挂标语,并围绕本期宣传主题制作展板,通过印发宣传单、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传播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方法。二类及以下幼儿园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适宜的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
三、上报材料与时间
各类幼儿园(含有证民办园)要及时总结、整理宣传月的活动情况。二类以上幼儿园需将本园的活动方案(或计划)、视频资料、展板内容、宣传标语、活动照片等材料报送各学区中心校,经中心校汇总后上报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各学区中心校要注意发现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宣传和表扬。
各学区以中心校为单位形成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于6月18日前将本学区活动总结、先进典型材料(每学区至少报一所)和辖区内二类以上幼儿园(含有证民办园)的上报材料,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lxqjy@163.com。
附件:1.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冀教基〔2019〕18号)
2. 《秦皇岛市教育局转发开展2019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秦教幼〔2019〕2号)
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