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公费培养中小学教师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精神,补充我县优秀中小学教师的重要措施。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费培养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22〕7号),2022年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公费培养工作。全省公费师范生项目共培养中学教师300名、小学全科教师200名,我县共获得18个名额,其中小学9名、中学9名(包含英语、政治、历史各1名,地理、化学、生物各2名)。
一、培养院校
公费师范生项目由河北师范大学承担。
二、培养方式
本科学历教育,学制4年。
三、招生录取
在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本科层次考生。
培养学校对于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根据学校转专业的规定,本人提出申请,经定向就业县(市、区)和培养学校同意,可在当年的培养计划范围内转为公费师范生,签订协议并由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四、教育教学
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培养高校制定培养方案。
五、相关政策
(一)公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落实相关政策。
(二)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评定国家和省各项奖、助学金时,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