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家长和同学们:
国之利器,以安为先。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今年4月15日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发挥好自己的力量,一起保卫国家的安全!在此,向全体老师、家长和同学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头等大事,始终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
二、增强法治意识,争做知法守法公民。要自觉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责任与义务,全力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
三、坚持从我做起,自觉守护国家安全。要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义务,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浏览非法网站、不传播非法信息、不参与非法组织、不观看非法视频、不阅读低级趣味书刊,自觉抵制极端思想渗透和侵蚀。要注意在生活中防范泄密风险,不在手机上存储、转载、传播任何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不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军用机场等军事设施拍照,不分享转发涉及军事设施、武器装备的照片;不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及时拨打“12339”举报电话,或登录“12339”平台进行举报,让维护国家安全成为一种自觉、一种意识、一种责任。
四、广泛参与活动,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国家安全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只有全民共同努力,国家安全才能得到切实维护和有力保障。我们要主动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广泛传播“国家安全无小事”“国家安全在身边”理念,带动身边人参与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用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安全。
老师们、家长们、同学们,国家安全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构筑捍卫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