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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骨干教师带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0日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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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中心校、中小学、局直单位:

为加速我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进程,提高骨干教师专业水平,搭建骨干教师成长平台,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我县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经教育局研究决定,于2018-2020年开展为期三年的骨干教师带动工程。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方案精神,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评选学区(学校)级骨干教师

各学区(学校)根据单位实际,结合县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制定本单位的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评选出本单位的骨干教师,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专任教师数量的20%,任期与昌黎县第四届骨干教师同步。各单位于2018710前完成公示,并将评审结果上报教育局。

学区(学校)级骨干教师作为昌黎县第五届骨干教师推荐评选的必备条件。

二、完善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学区中心校(学校)要参照《昌黎县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完善本学区(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本学区(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确保学区(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扎实、高效。

各单位要担负起对骨干教师的培养、管理职责,加强骨干教师过程性管理,负责对骨干教师日常工作情况、帮带情况进行督导,并负责对骨干教师进行年度考核。

三、认真落实骨干教师带动工程

骨干教师带动工程包括青蓝项目、专业成长共同体项目和送教送培项目。骨干教师带动工程在教育局指导下开展,由各学区中心校(学校)全面推进, 9月份全面实施。

学前和小学阶段以实施青蓝项目为主,主要采取一对一的形式,让骨干教师与新招聘教师结对,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对于未能和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结对的青年教师,由中心校安排与学区(学校)级骨干教师结对,确保每位青年教师都有骨干教师帮带。

初中、高中以专业成长共同体项目为主,各学校要加强共同体的组建、问题征集、问题转化、问题选择等方面的指导。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带动工程对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制度,积极推进,全面推进我县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进程。

昌黎县教育局

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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