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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接受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9日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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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教督委〔2018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规程>的通知》(冀教督办〔201813)要求,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检查组拟于20189月下旬对昌黎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335-2038336

特此通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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