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中心校、中小学:
为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秦教基〔2025〕7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一)坚决落实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2025年我县就读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截止出生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二)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县直初中、昌黎镇各小学的招生范围由县教育体育局划定,各学校发布实施。其他中小学的招生范围由各学区中心校划定。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各初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原则上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如确需调整,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家长代表的意见,进行审慎论证,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三)明确公开招生时间。全县小学、初中统一于7月5日至8月15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具体登记时间由各学校自行确定,但时间和条件需提前向县教育体育局报备,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示。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工作,办理的具体时间不宜过度集中,应分散在至少三个时间段。
(四)有序确定入学对象。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根据自身户籍及居住地(一般指有合法固定房屋产权且实际居住,下同),为其选择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于本片区的小学、初中入学,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一般应以居住地为主。各公办小学、初中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不得突破招生范围。昌黎镇(含原城郊区)以外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就读非户籍地公办小学、初中的,应向户籍地学区中心校申请,经学区中心校审核通过后,报县教育体育局核准。未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的学生,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的,均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安排入学。
(五)规范办理入学手续。本县户籍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时,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农村小学可暂缓要求)等有关材料,到片内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经审核后由学校留存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县外户籍的(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再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核,在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及各学区中心校监督下,主要由招生学校负责具体实施。为促进公平公正,县教育体育局对部分学校重点监督和审核,审核方法与上年相同。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招生学校要适时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和既定程序为新生建立正式电子学籍。
农村初中招生时,由各学区中心校组织辖区内各小学,从河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本校小学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包括毕业学校代码、学籍号、姓名、户籍地,制成Excel模板后,于2025年7月15日前打包上传至电子邮箱jyg2022373@163.com,同时传片内初中学校一份;初中学校审核后,给符合升入本校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按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在建立初中学籍时,各初中学校将报到入学的初一新生分成两部分,即片内小学毕业生和片外小学毕业生,将其有关信息分别制成招生模板,在县教育体育局指导下,为初一新生建立学籍。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一)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全面落实“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在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基础上,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完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防贫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情况台账》,落实联控联保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认真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审批办理。
(二)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迷信行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各公办、民办教育机构有义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并配合调查。
三、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2025年,继续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县域内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通过“秦皇岛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组织招生,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不得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拒绝接收经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结束后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所有违规招录结果一律无效。
四、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一致对待,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进入县特教中心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由县特教中心或片内学校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建立学籍。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除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少年外,做到应入尽入。
(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做好燕赵英才服务卡、港城英才服务卡持卡人及我县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入学相关服务工作。
五、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优化招生流程。各校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不得要求家长提供或办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材料,需要告知的内容,应做到“一站式”服务。
(二)做好招生入学信息公开。招生开始前,各校要公开本校入学具体政策、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地址等。各校不得以容量有限等理由拒绝群众的来电来访,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登记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招生结束后,学校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包括新生名单等信息在内的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切实做好均衡分班工作。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各种实验班。学校要均衡配置学生,鼓励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班;要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班级教学团队,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各校班额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确保2025年秋季不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
(四)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各学区中心校、中小学要提前预测各校片内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数量,根据新生数量提前谋划教室、宿舍、课桌凳等基础设施及教师配备等,保障足够的学位供给。
六、健全招生监管与问责机制
各学区中心校、中小学校都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形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方案中要明确各个时间节点应完成的具体工作和人员分工。校长是招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每项具体工作的负责人,要做到早谋划、早布置。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逐步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将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中心校、各中小学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地本校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聚工作正能量。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