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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昌黎县获得9个中小学教师公费培养名额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0日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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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培养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217)2021年继续在河北师范大学开展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全省共培养中学教师200名、小学全科教师300名,我县共获得9个名额,其中小学6名、中学3名(包含数学、政治、化学各1名),学制4年,其中半年在中小学校实习。

一、招生录取。在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本科层次考生。对于培养学校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非公费师范生),根据学校转专业的规定,本人提出申请,经定向就业县(市、区)和培养学校同意,可在当年的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范围内转为公费师范生,签订协议并由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二、教育教学。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河北师范大学制定培养方案。

三、毕业就业。(一)学生学习期满,各项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二)公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制定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具体组织招聘考试。由设区市有关部门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 "择优、就近、急需" 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和就业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信息员:张艳梅 审核: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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