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于10月15日开始施行,为浓厚学法用法氛围,强化舆论宣传推动,提高全社会知晓率和支持力度,昌黎县多维度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推进《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落地落实。
领导干部带头学。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充分利用班子会、工委会等机会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进行深入学习,让《办法》在领导中入心入脑,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在分管学区做好宣讲,以点带面推动《办法》学习深入教师群体。
执法人员深入学。县教育体育局全体执法人员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认真研读《办法》规定,尤其是涉及界定标准、执法依据等条款仔细研究,用《办法》指导执法工作再上新高度,以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法律素养,增强办案能力。
从业人员全员学。通过召开全体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视频对《暂行办法》进行逐条研读,对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重点解读,筑牢从业者法治思维底线,自觉形成规范意识。
在职教师重点学。充分发动全县各中小学,采用工作提示、集中会议提醒、发放倡议书等形式,重申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明确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培训属从重处罚情形,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环境。
社区宣传广泛学。在学校门口、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大力营造全民知法、全民守法、全民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根源上遏制违法培训行为的发生。
通过各项学习宣传工作的开展,不仅让社会各界对校外培训处罚制度有了更准确的了解,提升了家长、学校教师以及校外培训从业者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也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校外培训健康稳定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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