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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教育局“四举措”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分配工作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4日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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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教育局结合教育实际,以教育事业统计人数、班数、建筑面积、学籍人数等数据为参考,进一步细化公用经费分配过程, "四举措" 合理安排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预算额度3578万元。

强化兜底保运转。针对不足100人的学校、教学点,原则上按照100人安排预算(办学条件已满足需要的小规模教学点除外),重点解决分校、教学点运转困难问题。

结合实际解所需。以 "在校生人数" 、 "寄宿生人数" 为主要指标,落实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和生均85元取暖公用经费,并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重点解决 "大学校、大花费" 的问题以及寄宿制学校费用大的问题。

关注特教强保障。进一步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每生6000元标准,安排随班就读及特教中心残疾学生补助公用经费预算108万元。

注重急需补短板。建立教育经费应急机制,补足因突发事件造成薄弱学校经费不足的短板。在满足全部学校正常所需经费外,安排部分资金适当补充小学规模在250人以下、初中规模800人以下的薄弱学校公用经费,确保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信息员:才美、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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