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昌黎县教育局采用 "A+B" 模式,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理检查工作。
机构+责任。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股,并指定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理检查具体工作的开展。各学区中心校、中小学校、局直单位也分别成立了组织机构,并明确 "一把手" 履行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国有资产清查活动真正有人抓、有人管。
部署+培训。
自查+台账。根据国有资产清理检查工作要求,组织系统内所有单位开展资产清理检查自查工作。要求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认真清理,重点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转让、担保、以物抵账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等情况的有关协议和手续进行认真自查。教育局建立清查台账,对局直单位和学校上报数据分类进行统计汇总。截至目前,教育系统自查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将按照县国资办要求落实整改。(信息员:孟健、齐志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