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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大队第五中队到茹荷镇中心小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30日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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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县交警大队第五中队交警到茹荷镇中心小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在学校操场上,交警同志向四至六年级学生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点强调“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最低年龄为‌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针对目前部分家长放任学生骑电动车的状况,交警同志提出要求:“一定要杜绝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严防交通意外发生”。随后,发放了宣传资料,学生受益匪浅,并表示要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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