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冬季开始,昌黎县全部学校采用气、电方式取暖,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昌黎县教育局采取有力措施处置淘汰燃煤锅炉161台。
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对教育系统14个学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7个国办中学、8个局直单位拆除的燃煤锅炉分类进行统计,建立详细台账,主要包括锅炉型号、大小、生产厂家和相关照片等,做到底数清楚。同时结合教育实际,多次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淘汰燃煤锅炉处置工作,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后,制定了教育系统燃煤锅炉具体处置方案。
集体评估,严格审批。依据《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纪要》(昌纪〔2018〕4号)文件精神,委托专业第三方对全县教育系统所有燃煤锅炉残余价值进行集体评估,并主动对接县国资办完成教育系统报废燃煤锅炉处置的审批和备案工作,为燃煤锅炉公开处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开拍卖,交接标的。委托昌黎县公共交易中心对教育系统淘汰燃煤锅炉进行公开拍卖处置,按程序做好网上发布拍卖信息、标的展示等拍卖前期工作。2018年9月13日,在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了教育局报废锅炉一批专场拍卖会,拍卖价款全部上缴县财政,并于当日进行了标的交接。(信息员:齐志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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