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仅对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了相关规定,还对繁体字和异体字进行了规定,起到了很好的文化保护作用。
繁体字和异体字指的是什么呢?繁体字,也称繁体中文,欧美各国称之为 "传统中文(Traditional Chinese)" ,一般是指汉字简化运动被简化字所代替的汉字,有时也指汉字简化运动之前的整个汉字楷书、隶书书写系统。繁体中文至今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直到1956年前一直是各地华人中通用的中文的标准字。异体字是一个字的正体之外的写法,字音和字义相同而字形不同的一组字。由于汉字是由意符、音符和记号所组成的,意符选取的角度因人而异,音符又不同于拼音文字中的字母,所以,一字多形的现象在汉字的历史上比比皆是。需要注意的是,异体字并不等同于繁体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文物古迹,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和特级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亲爱的朋友们,文化需要传播,更需要传承,让我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更好的学习和弘扬华夏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