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历史悠久。位于昌黎镇渟泗涧村西北晾甲山南麓两级阶地的渟泗涧旧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表明在一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今昌黎县域便有人类劳动、生息。位于两山乡正明山村杏黄山东麓的杏黄山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表明四五千年前出现了经营原始农业和畜牧业的聚落。
夏,县域属冀州。
商,县域属孤竹国。
西周,县域仍属孤竹国。
东周,春秋时期,孤竹国亡后县域属燕国;战国时期,县域属燕国辽西郡。
秦,县域属辽西郡阳乐县。
西汉,初年县域始设县级政区建制—絫县,县治位于今泥井镇小庄村附近,絫县属幽州刺史部辽西郡。
东汉,初年絫县并入临渝县,县域属幽州(右并州)辽西郡临渝县。
三国,县域属魏国幽州辽西郡临渝县。
西晋,县域属幽州辽西郡海阳县。
东晋十六国,县域先后分属段氏鲜卑建立的政权、前燕、前秦、后燕、北燕,在地方行政管理上皆为幽州辽西郡海阳县。
南北朝,县域先后属北朝的北魏、东魏、北齐,地方行政为平州辽西郡肥如县。北齐武平五年(574),辽西郡并入北平郡,县域属北平郡肥如县。北周建德六年(577)灭掉北齐,县域属北周,地方行政仍属北平郡肥如县。
隋,县域属平州肥如县。开皇六年 (586),肥如县并入新昌县,县域属新昌县。开皇十八年,新昌县更名为卢龙县。大业元年 (605),平州改称北平郡,县域属北平郡卢龙县。
唐,初年(618)析卢龙县置临渝县,县域属北平郡临渝县。二年,县域属平州临渝县。七年,临渝县废,县域复归平州卢龙县。贞观元年(627),平州属河北道。贞观十五年,临渝县复置,县域又属临渝县。万岁通天二年(697),临渝县改名为石城县,县域属石城县。天宝元年(742),平州改称北平郡。乾元元年(758),北平郡又改称平州。唐末,在今县域侨置营州,州治位于今昌黎县城一带。但从政区划分上,县域仍属平州管辖。
辽,五代后唐时,营州被契丹占据,后契丹建立辽国。辽天赞二年(923),为安置从定州俘掳来的民户在侨置的营州地设置广宁县,其县治与州治同城,均位于今昌黎县城,广宁县隶属营州。
金,县域属中都路营州广宁县。皇统二年(1142),营州废,广宁县改属平州。大定二十九年(1189),金世宗以广宁县与当时的广宁府(治今辽宁省北镇市)重名为由,将广宁县改名为昌黎县,至此,定名昌黎。
元,太祖十年(1215)将平州改为兴平府,昌黎县隶之。中统元年(1260)兴平府升为平滦路。至元二年(1265),抚宁县、海山县并入昌黎县。翌年,复置抚宁县、海山县。至元四年,又撤销抚宁县、海山县并入昌黎县。至元七年,复置海山县、抚宁县,乃以海山县、昌黎县并入抚宁县。至元九年,平滦路隶中书省。至元十一年,复置昌黎县,昌黎县改属滦州,滦州隶属中书省平滦路。大德四年(1300),平滦路更名为永平路,昌黎县属中书省永平路。
明,洪武初年昌黎县属山东行省永平路。洪武二年(1369)永平路改称平滦府。同年,设立北平行省,昌黎县改隶北平行省平滦府。洪武四年三月,平滦府改称永平府。永乐元年(1403),永平府改隶北京行部。永乐十九年,永平府直隶京师,昌黎属之。
清,昌黎县属直隶省永平道永平府。康熙八年(1669),永平道更名为通永道,永平府改隶通永道昌黎属之。
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昌黎县隶属直隶省渤海道永平府。翌年永平府撤销,昌黎县隶属直隶省渤海道。1914 年,渤海道改称津海道。1924 年原永平府辖县划归奉天省管辖,昌黎县亦属之。1928 年,津海道被撤销,直隶省改称河北省,昌黎县隶属河北省。1933 年南京国民政府在冀东设立蓟密区、滦榆区两个行政督察区,昌黎县隶属滦榆区。1935 年,日伪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同年改称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成立,国民政府在昌黎的统治名存实亡。伪昌黎县政府隶之。1938 年 1 月,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并入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建伪河北省公署,其行政建制实行省、道、县三级。1940 年 5 月,伪河北省下设保定、冀东等道,伪昌黎县隶伪冀东道。1944 年 7 月,伪冀东道改置为伪冀东特别区,伪昌黎县隶之。1945 年 8 月抗日战争胜利后伪政府解体,南京国民政府于 11 月接管昌黎县城、北宁铁路沿线及其重要集镇,在县城建立昌黎县公署,昌黎县隶属河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1948 年 9 月,昌黎县境全部解放,国民党建立的政权解体。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政权组织。1942 年8 月,在迁安、卢龙、抚宁、昌黎 4 县连境地区建立迁卢抚昌联合县,隶属晋察冀第十三专区。1943 年 7 月,在昌黎、临榆、抚宁三县连接地区置临抚昌联合县。同月,中共中央北方(晋察冀)分局撤销十三地委和行署,组建中共冀热边特别委员会和冀热边特别区行政公署。冀热边特委和行署根据滦东抗日斗争的发展情况,在滦东设立冀热边第三专区,迁卢抚昌联合县、临抚昌联合县隶之。在昌黎县、乐亭县连境地区建立昌乐联合县,隶属冀热边第四专区。1944 年 3 月,冀热边区特委第三地委把临抚昌联合县和迁卢抚昌联合县的铁路以南地区划出,组建抚昌联合县,仍隶冀热边第三专区。10 月,迁卢抚昌联合县辖区的青龙河以西划出,其改称为卢抚昌联合县,其隶属关系未变。1945 年 1 月,冀热边第三专区更名为冀热辽第十六专区,卢抚昌联合县、临抚昌联合县、抚昌联合县隶之。同月,隶属原冀热边第四专区的昌乐联合县被撤销。同年 8 月,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滦东解放区撤销原下设的联合县制,相继恢复单县制,仍属冀热辽第十六专区。同年 10 月,撤销抚昌联合县成立昌黎县。同月,昌黎县民主政府在茹荷仓上村成立。1946 年 1 月,冀热辽第十六专区改称冀东区第十六专区。5 月,冀东区调整区划,昌黎县转隶第十七专区更名的第十三专区。1947 年5 月,冀东区由晋察冀边区划归东北解放区,隶东北行政委员会。1948 年 9 月,昌黎县全境解放。11 月,昌黎县城关建立昌黎市,隶属冀东区第十二专区。昌黎县城关为冀东区第十二区专员公署驻地。1949 年 3 月,冀东区调整区划,第十二、十三专区被合并为第十二专区。同月,冀东区划归华北行政区。同年 6 月,昌黎市撤销,并入昌黎县。同年 8 月 1 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同月,十二专区改称唐山专区,昌黎县划属河北省唐山专区,昌黎县城为唐山专员公署驻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 年 10 月,昌黎县滦河南岸姜各庄地区被划入乐亭县境,西北部主要丘陵地带划属卢龙县。1958 年 11 月,撤销抚宁县、卢龙县建制,抚宁县洋河以西、卢龙县青龙河以南区域并入昌黎县,同年唐山专署驻地由昌黎县城迁至唐山市。1960 年 4 月,唐山专区撤销,昌黎县改属唐山市。1961 年 5 月,唐山专区复设,昌黎县复归唐山专区管辖。同年 6 月,恢复抚宁县、卢龙县建制,两县原划入昌黎县管辖的区域重又划出,昌黎县恢复原建制。1970 年,唐山专区改称唐山地区,昌黎县隶之。1983 年 5 月,唐山地区撤销,秦皇岛市改为省辖市,并实行市管县体制,昌黎县划归秦皇岛市。1988 年 3 月,昌黎县被国务院确定为沿海开放县。2005 年 1 月,昌黎县被确定为河北省首批扩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