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办公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县政府研究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承办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县长碰头会议及其他专项会议;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公文,承接、办理各类公文;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二)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及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督办,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三)负责县政府公务接待、会务组织工作。
(四)负责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五)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乡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承办便民热线和县长信箱。
(七)负责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镇乡相关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工作。
(九)负责政府系统重大政策、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十)协调组织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地方金融组织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规范发展工作;负责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工作。
(十一)负责外事、港澳事务、县志等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党建、纪律监督、群团工作。
(十三)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股、督查一室、督查二室、会议股、公文股、政府职能转变协调股、值班室、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股、对外联络股、行财股、研究室、金融股、机关党委(纪委)。
三、领导班子成员
韩永富 党组书记、主任
赵国光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刘 杰 党组成员、副主任
仉 志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睿 党组成员、副主任
四、办公地址:昌黎县市民中心8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2:30-5:30),联系电话:0335-2022132、2024402,邮政编码:06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