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信访、档案、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值班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财政系统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牵头负责财政系统 "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定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局域网、财政系统广域网、财政业务专网。承担网络和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安全工作。建设和管理全县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汇编。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财政系统综合目标考核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乡镇财政所的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二)预算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拟订全县财税改革方案,提出加强财政和预算管理的建议,组织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牵头组织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预算草案。负责县级政府债务预算编制与调整、债务资金安排使用等工作。汇编全县政府年度预算(草案)。负责县直部门年度预算的审核和批复工作,组织年度预算执行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拟定年度财政收入目标,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拟定和实施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措施,办理预算调剂和预算调整事宜,实现年度预算平衡。拟订县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及县级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财政体制结算及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估。牵头组织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组织开展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税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税收政策,组织税政税源调查分析,提出中央、省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承担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及津贴补贴工作,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县财政运行分析监控,对县财政预算管理和乡镇财政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及教育、科技、宣传、旅游文化、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老干部、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归口管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归口管理部门决算工作。参与研究拟订归口管理部门涉及财政政策和县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承担县属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级和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配合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拟订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管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指导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确定并下达委托评审任务,向被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负责协调被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投资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方面的关系。负责审核被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报送的报告并备案。
(三)政府性债务管理股。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政策建议,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县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参与县级政府债务预算编制与调整。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相关资料审核入库工作,储备、争取新增债务资金,并做好债务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债券的申请发行工作。组织实施政府债券和国债转贷还本付息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预警、债务偿还和风险化解规划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化解方案落实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管理工作。
(四)国库股。组织预算支出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牵头调度全县预算支出进度。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组织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财政决算和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财政决算公开工作。
(五)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和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洋和渔业、外事商务、贸促会、供销社、交通运输、住建、城管、工信、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归口管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归口管理部门决算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海域海岛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承担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对外财经交流的具体工作。拟订县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提出年度城建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建议,负责城建重点项目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工作。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级和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六)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务、林业、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归口管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归口管理部门决算工作。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承办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政策性涉农补贴等资金的管理工作。
(七)综合股。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参与归口管理单位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归口管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归口管理部门决算工作。参与拟订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编制非税收入预算。拟订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落实非税收入 "收支两条线" 征缴管理制度。负责清费降费减负相关工作。管理全县财政票据。
(八)政府采购办公室。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管理政策、制度。负责审核、汇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对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备案、审批、审核管理。受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受理供应商投诉。对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承担县直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承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管理。
(九)监督评价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财政专项资金即时监控制度。组织实施财政内控制度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对县级部门、乡镇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负责上级审计和财政部门专项审计、检查的沟通和组织协调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组织财政普法工作。组织实施会计制度。负责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乡镇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政策培训。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务相关工作。制定全县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选拔培养高端会计领军人才。
(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