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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水务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5日  来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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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服务、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承担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资调整、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县级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全县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指导主要行洪河道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对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安全鉴定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和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指导国管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主要行洪河道和水库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台风防御期间全县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三)水资源管理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配合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地表水取水审批等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水功能区划。负责制定当地地表水年度利用计划。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县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落实水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四)河湖水土综合管理股(县河长制办公室、移民办公室)。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职责。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县域内重要河流、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对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核水库移民安置计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调查与监测、预报并公告,组织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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