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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民政局领导分工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6日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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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超:党组书记、局长,负责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王永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养老产业工作。包括: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县慈善协会日常管理工作。分管养老产业股、慈善协会、特困人口供养中心(含5所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院。老龄健康工作指导中心。

吴向勇: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社会事务工作。包括: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及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殡葬服务、社区建设、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立、管理工作;分管社会事务股(含地名、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

卢宝玉:党组成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包括: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和标准、低边、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对象待遇的审批工作、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拟订全县临时救助政策和标准、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及社会福利相关工作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及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包括:孤弃儿童保障、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机构的日常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分管社会救助股、低收入家庭核查认定中心、计财股、人事股、救助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韩建明:党组成员,协助副局长王永杰同志抓好养老产业工作;负责机关工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老区建设促进工作。分管工会、老促会。

袁 菲:党组成员,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同时承担机关纪委职能。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

贺玉刚:党组成员,负责福利彩票发现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婚姻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分管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婚姻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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