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超:党组书记、局长,负责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王永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老龄健康、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分管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老龄健康工作指导中心。
吴向勇: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社会事务工作。包括: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及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殡葬服务、社区建设、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立、管理工作;分管社会事务股(含地名、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
唱锦河:党组成员,负责养老产业、计财人事、信访工作。包括: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信访工作。分管养老产业股、计财人事股、特困人口供养中心(含5所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院。
贺玉刚:党组成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包括: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和标准、低边、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对象待遇的审批工作、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拟订全县临时救助政策和标准、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及社会福利相关工作、低收入家庭核查认定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及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包括:孤弃儿童保障、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机构的日常管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婚姻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慈善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社会救助股、安全生产办公室、慈善协会、救助站、婚姻服务中心。
韩建明:党组成员,负责机关工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老区建设促进工作。分管工会、老促会。
袁 菲:党组成员,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同时承担机关纪委职能。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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