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宣传、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会、妇联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部门预决算编报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内控管理、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负责机关政府采购工作。
(二)产业规划和民营经济股。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体系发展战略、规划。围绕全县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综合分析研究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推进全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出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和政策建议。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聚集、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推进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创业辅导、投资融资、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中小企业对外经济交流合作、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承担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绿色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节能节水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军民融合企业申报、数据统计、信息传送等日常工作,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统计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承担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运行监测和信息化股(钢铁工业股)。监测分析规上工业企业日常运行,把握行业运行态势,落实有关政策措施,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消费品工业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盐业管理工作,完善盐业专营制度,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协调处置全县盐业供应紧急突发事件。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渔业船舶修造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通用机械、汽车等装备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负责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工作。指导电信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软件业、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负责规上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工作。负责钢铁行业管理,拟定钢铁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钢铁行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行业规范、标准和重大技术创新改造项目,促进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和转型升级。落实县委县政府对钢铁行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临时交办的工作,实施钢铁行业常态化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重大问题。
(四)科技创新股。组织贯彻落实科技创新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各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业、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和科技中介组织培育、认定、推荐工作。负责各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推进。负责科技对外合作交流、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登记管理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负责拟定、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负责全县科技扶贫和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科普统计、科技统计、科普宣传、科技活动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统筹推进科普、软科学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昌黎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纪委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