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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3月30日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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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综合审定,同意大蒲河镇、新集镇、荒佃庄镇、马坨店乡、两山乡上报的5户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附件: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审定通告(3.3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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