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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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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第三项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55号、79号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注销秦皇岛维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2日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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