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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38.75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0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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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朱各庄镇孙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38.75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一)升压站。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38.75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40号),用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38.75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K1-K4号机位。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38.75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40号),用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38.75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2232公顷,其中农用地1.2232公顷(耕地0.2945公顷、园地0.0518公顷、林地0.876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21.096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6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奕辰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朱各庄镇上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38.75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K5-K7号机位,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上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上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上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上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38.75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40号),用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38.75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554公顷,其中农用地0.1554公顷(耕地0.0518公顷、林地0.103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5.384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6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奕辰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

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风力发电项目勘测定界图.pdf

秦皇岛蓝凯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上庄村.pdf

秦皇岛蓝凯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孙庄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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