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咨询主题: 希望表扬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及那位女同志 | 咨询时间:2025-08-15 | |
咨询内容:致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感谢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河北昌黎第一中学的毕业生,今年作为高考考生考入了四川大学。能为家乡昌黎县增添光彩,我深感荣幸;而八月上旬在贵单位办理医保业务时,一位女同志的热忱服务,同样让我感受到她在为昌黎县增光添彩,特此致信感谢。这位工作人员的具体位置是,从单位大门往里走,向右拐进入的办事大厅里,最靠门的左侧工位。 作为毫无社会经验的学生,我对政策规定、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均不了解,即使提前做了功课,办理前仍有一些紧张。到贵单位后,正是这位位于大厅最靠门左侧工位的女同志接待了我,在得知我是首次办理且对业务不熟悉后,她没有丝毫懈怠,而是主动承担起引导职责。 她首先详细告知了办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材料清单,对其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了通俗解释,确保我能准确理解。在我准备材料的过程中,有几项材料因特殊情况未能按常规要求提供,她了解具体情况后,积极协调,根据相关政策为我提供了可行的替代方案,避免了我因材料问题多次往返。 在业务办理环节,她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同时充分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耐心解答我提出的每一个疑问,对关键信息反复确认,确保办理过程准确无误。 整个过程中,她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以专业的业务能力和周到的服务,让我在不熟悉业务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办理,切实体会到 “让群众少跑腿” 的服务成效,其行为完全符合贵政务服务中心 “高效办成一件事” 的要求。她的工作作风展现了贵单位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这样的服务精神,是昌黎县的骄傲。 在此,我对这位同志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也感谢贵单位培养出这样尽职尽责的工作人员。同时感谢其他服务人员,为我指路,协助我办理其他业务。 此致 敬礼! 一位受益的群众 2025 年 8 月 15日 | ||
回复时间:2025-08-19 | 回复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受理状态: 已办结 |
答复内容: 王欢悦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的认可,以后我县会秉持这个理念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办理人:肖亚楠 电话:2883766 |
受理编号: 2025081504 | |||
留言时间:2025-08-15 | 回复时间:2025-08-19 | 回复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受理状态: 已办结 |
受理编号: 2025081101 | |||
留言时间:2025-08-11 | 回复时间:2025-08-13 | 回复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受理状态: 已办结 |
咨询主题: 车被划伤物业推卸责任,物业办不作为。 | 咨询时间:2025-08-05 | |
咨询内容:7月16日,我的车停在24号楼3单元车位,车辆尾部被在此处作业的绿化工人划伤。事发后我多次联系物业处理,物业一直推诿,说未在此处施工。在我要求下调取的监控显示,当日确有绿化工人在车尾部施工,但因摄像头模糊、树木遮挡,看不到具体划伤过程。如今物业以此为由,否认工人划伤车辆,拒绝处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物业在此次事件中存在多项未履行的职责:* 对施工人员的监管不到位,允许绿化工人在紧邻车辆的区域作业时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也未安排人员现场引导,存在明显操作规范漏洞:小区监控设备长期处于模糊状态,且存在树木遮挡导致监控失效的问题,未能履行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这是导致事件难以查清的直接原因:在业主反馈问题后,物业未积极协调调查,反而以监控瑕疵为由逃避责任,违背了物业服务应有的担当。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财产安全:《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也规定,物业未履行合同约定导致业主财产受损的,应承担责任。物业对施工人员有监管义务,监控设备维护不到位本身就是失职,不能以此逃避责任。 7月28日昌黎县城关派出所已出警固定证据,确实7月16日在此处施工,多次向物业主管单位昌黎县物业办反馈,未得到合理解决及反馈。 我的诉求: 1.物业正视问题,调查处理工人施工与车辆划伤的关联 2.承担车辆维修损失,协商赔偿: 3.检修监控设备、清理遮挡物,规范施工管理: 4.就推诿态度道歉。 物业服务不规范类型:其他物业服务问题 小区名称: 昌黎县金榭巴黎小区一期 小区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金榭巴黎 | ||
回复时间:2025-08-07 | 回复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受理状态: 已办结 |
答复内容: 郝玉涛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查,您所在小区由秦皇岛博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2025年7月16日物业进行绿化修剪,7月18日您反映车辆被划伤,认为系绿化作业所致。经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及调取监控核实,绿化作业点距您车辆约2米,未发现绿化修剪作业造成车辆划伤的情况。 针对此次问题已要求该物业公司对监控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监控正常运行。鉴于现有证据暂无法明确划痕成因,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办理人:杜旭斌 电话:2608791 |
受理编号: 2025072801 | |||
留言时间:2025-07-28 | 回复时间:2025-07-30 | 回复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受理状态: 已办结 |
咨询主题: 请县财政局明确告知2025年昌黎县赤脚医生养老补贴发放时间 | 咨询时间:2025-07-25 | |
咨询内容:关于本人咨询的2025年度赤脚医生养老补贴延迟发放问题,卫健局回复数月前已将相关资金申请提交至财政局,财政局至今未予批准,请财政局明确告知该项补贴发放时间安排 | ||
回复时间:2025-07-29 | 回复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受理状态: 已办结 |
答复内容: 魏伟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核实,县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确保8月底前赤脚医生养老补贴发放到位。 办理人:王晓娜 电话:2022285 |
受理编号: 2025072401 | |||
留言时间:2025-07-24 | 回复时间:2025-07-25 | 回复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受理状态: 已办结 |
受理编号: 2025072301 | |||
留言时间:2025-07-23 | 回复时间:2025-07-24 | 回复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受理状态: 已办结 |
咨询主题: 人才回乡政策咨询 | 咨询时间:2025-07-21 | |
咨询内容:敬的昌黎县人民政府领导: 您好! 我是卢龙县的一名公务员,因配偶及子女均在昌黎县生活,长期面临跨县通勤的困难。为兼顾家庭团聚与服务家乡发展的双重目标,特此致信咨询昌黎县是否已出台针对在外公职人员的人才回乡支持政策,恳请予以解答。 本人姓名李思雨,手机号13223360181 | ||
回复时间:2025-07-22 | 回复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受理状态: 已办结 |
答复内容: 李思雨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咨询的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335-2987811。 |
受理编号: 2025071702 | |||
留言时间:2025-07-17 | 回复时间:2025-07-18 | 回复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受理状态: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