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昌黎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昌黎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按照昌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推动产业布局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252.19公顷。
(二)供应结构。2026年度全县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包含住宅用地4.86公顷、商服用地1.58公顷、工矿用地34.78公顷、公用设施用地7.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3.72公顷(详见附件2)。
三、政策导向
保障公共管理及服务用地的土地供应,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淘汰落后和低效能产业,保障第三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四、保障措施
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县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向社会通报。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各单位要在每季度末,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等情况,提前向县资源规划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县资源规划局及时将计划修订方案报请县政府批准,并负责将调整后的地块情况向社会公布。
附件:1.昌黎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昌黎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3.昌黎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昌黎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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