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葛条港乡东沙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9号地块、40号地块、41号地块、4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佟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佟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984公顷。其中,农用地0.6707公顷(耕地0.3744公顷、园地0.0054公顷、林地0.2897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012公顷),未利用地0.027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104.76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葛条港乡罗家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6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后坨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陈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罗家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罗家营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4578公顷。其中,农用地10.4578公顷(耕地8.3568公顷、园地1.4080公顷、林地0.4388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254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1568.67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葛条港乡佟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6号地块、39号地块、4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后坨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肖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佟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1.3190公顷。其中,农用地11.3189公顷(耕地5.2834公顷、园地0.7407公顷、林地4.8807公顷、草地0.2643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1498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1697.85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大张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5号地块、36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小刘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赵家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大张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8165公顷。其中,农用地4.8165公顷(耕地3.1204公顷、园地0.7138公顷、林地0.70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277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722.47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郝宋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9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郝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郝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犁湾河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孔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0188公顷。其中,农用地3.0188公顷(耕地2.9607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58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452.82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后岗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1号地块、33号地块、3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沈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新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铁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新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7.6623公顷。其中,农用地7.6623公顷(耕地3.6018公顷、园地1.0079公顷、林地2.6517公顷、草地0.2051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195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1149.34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孔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5号地块、28号地块、29号地块、5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孔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孔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郝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苏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5.1465公顷。其中,农用地5.1227公顷(耕地2.7511公顷、园地0.5691公顷、林地1.4302公顷、草地0.1774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1949公顷),建设用地0.023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771.97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犁湾河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9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犁湾河二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犁湾河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绕弯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郝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5.3986公顷。其中,农用地5.3986公顷(耕地5.0890公顷、园地0.1391公顷、林地0.008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162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809.79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两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1号地块、32号地块、3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后岗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新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铁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新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6387公顷。其中,农用地1.6387公顷(耕地0.5892公顷、园地0.8618公顷、林地0.0716公顷、草地0.0378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78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245.82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马铁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0号地块、31号地块、3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吴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心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铁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新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3.3620公顷。其中,农用地13.3620公顷(耕地12.4090公顷、林地0.0145公顷、草地0.0092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929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2004.28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沈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1号地块、3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吴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后岗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后岗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后岗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470公顷。其中,农用地0.3470公顷(耕地0.2551公顷、园地0.0466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45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52.05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宋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大张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3185公顷。其中,农用地2.3185公顷(耕地1.3652公顷、林地0.9262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27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347.77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吴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后岗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后岗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0121公顷。其中,农用地2.0121公顷(耕地1.8226公顷、园地0.1767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12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301.81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小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6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崔家坨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大张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崔家坨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小刘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8877公顷。其中,农用地0.8877公顷(耕地0.8552公顷、园地0.004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2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133.15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新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0号地块、3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后岗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新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后岗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绕弯东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8010公顷。其中,农用地3.8010公顷(耕地3.2762公顷、园地0.2308公顷、林地0.1091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184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570.15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北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2号地块、2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泰印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北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中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王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3192公顷。其中,农用地4.2762公顷(耕地2.109公顷、园地1.9114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2558公顷),未利用地0.043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0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27.600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南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南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南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张各庄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中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6392公顷。其中,农用地1.6392公顷(耕地0.2459公顷、园地1.2718公顷、林地0.105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16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0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62.280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绕弯东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9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绕弯东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绕弯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绕弯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犁湾河二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9435公顷。其中,农用地3.9435公顷(耕地1.6652公顷、园地1.4345公顷、林地0.1283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715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0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390.406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苏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3号地块、24号地块、25号地块、26号地块、27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十里铺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苏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孔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张各庄二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6.6480公顷。其中,农用地6.4694公顷(耕地0.7508公顷、园地2.3676公顷、林地3.2906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604公顷),建设用地0.0690公顷,未利用地0.109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0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658.152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小心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0号地块、34号地块、3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新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心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铁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绕弯东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5026公顷。其中,农用地3.5026公顷(耕地3.3973公顷、林地0.0279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77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0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346.757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中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中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中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南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北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1331公顷。其中,农用地2.1331公顷(耕地0.3992公顷、园地1.7021公顷、林地0.0129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18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0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211.1769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陈官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6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罗家营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崔家坨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陈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陈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5650公顷。其中,农用地1.5650公顷(耕地1.5457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19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0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54.93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崔家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6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陈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大张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崔家坨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崔家坨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5.7352公顷。其中,农用地5.7352公顷(耕地4.19公顷、林地1.3784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166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0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567.784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后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6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佟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罗家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后坨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后坨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1018公顷。其中,农用地4.1018公顷(耕地0.7523公顷、园地1.9721公顷、林地1.3321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45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0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06.078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肖官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6号地块、38号地块、44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肖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佟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肖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佟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9063公顷。其中,农用地0.9049公顷(耕地0.4701公顷、园地0.0269公顷、林地0.3984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095公顷),未利用地0.001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0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89.723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赵家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5号地块、36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大张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大张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赵家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大张庄村、小刘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6684公顷。其中,农用地1.6682公顷(耕地0.6587公顷、园地0.0749公顷、林地0.1799公顷、草地0.0647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6900公顷),建设用地0.000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0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65.171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十里铺乡东山马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泰印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北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北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北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253公顷。其中,农用地1.0253公顷(园地1.0054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19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153.79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十里铺乡十里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3号地块、24号地块、2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十里铺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张各庄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十里铺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十里铺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7948公顷。其中,农用地2.7948公顷(耕地0.6800公顷、园地1.7455公顷、林地0.1219公顷、草地0.0903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157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419.22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十里铺乡王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王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王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北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二百户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5.7209公顷。其中,农用地5.5889公顷(耕地0.5495公顷、园地4.9522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872公顷),未利用地0.132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858.13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十里铺乡张各庄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张各庄一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张各庄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张各庄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张各庄一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213公顷。其中,农用地0.1213公顷(耕地0.121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18.19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十里铺乡张各庄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十里铺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张各庄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苏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张各庄三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4.7831公顷。其中,农用地14.7831公顷(耕地7.2343公顷、园地5.6886公顷、林地0.4206公顷、草地0.6177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821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2217.46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十里铺乡张各庄三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张各庄三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张各庄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张各庄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南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6.9227公顷。其中,农用地6.9227公顷(耕地2.5900公顷、园地4.0946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238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共计1038.40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团林乡苟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4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潮河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王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苟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王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6.7406公顷。其中,农用地6.7406公顷(耕地3.4425公顷、林地3.0656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232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0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667.319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团林乡王官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4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苟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康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苟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王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用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5707公顷。其中,农用地3.4614公顷(耕地0.9477公顷、园地0.5604公顷、林地0.4576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1.4957公顷),建设用地0.109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0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353.499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